三校生招生

    三校生招生

   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

    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8-05-18

     

    一、学校全称

  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

    二、就读校址

    静安区原平路55号

    三、招生层次

    □ 本科  ■高职  □专科

    四、办学类型

    ■ 普通高等学校    □ 成人高等学校
           ■ 公办高等学校    □ 民办高等学校  □ 独立学院
           □ 高等专科学校    ■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    五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    学校名称

  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

    证书种类

   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

    六、学校招生管理机构

  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,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;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;    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。

    七、招生计划及说明

    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:

    专业

    层次

    学制

    计划数

    应用日语

    高职(专科)

    3年

    5人

    工商企业管理(中法合作)

    高职(专科)

    3年

    5人

 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

    高职(专科)

    3年

    5人

    会展策划与管理

    高职(专科)

    3年

    5人

    学前教育(幼儿保健方向)

    高职(专科)

    3年

    10人

    无男女比例限制

    八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
           语考试语种的要求

  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;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。

    九、选拔对象

    符合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18〕18号)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,可报考我校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。

    十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
    以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,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。若隐瞒病情病史,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。

    十一、测试办法

    一、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
           5月12日(星期六)上午9:00 —11:30 语文
           下午2:00 —    3:40 数学
           5月13日(星期日)上午9:00 —10:40 外语
           二、职业技能测试
           时间:2018年5月5日
           (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)
           地点:原平路55号

    十二、录取规则

    一、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、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,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,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。
           二、符合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18〕18号)规定的加分,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。
           三、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,第一志愿录取时,先按专业志愿,再根据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           四、同分规则:录取过程如出现考生同分,依次比较外语、语文、数学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。
           五、凡报考学前教育(幼儿保健方向)专业的考生须面试通过后方可报考。面试时间:4月15日13:30-15:30。(面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已参加过2018年依法自主招生该专业面试且通过的考生无需参加。)
           六、非第一志愿报考的,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。

    十三、收费标准

    学费标准

    1、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(沪价行〔2000〕120号)
           2、工商企业管理(中法合作)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(沪价费〔2014〕27号)

    住宿费标准

  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(沪价费〔2003〕56号、沪财预〔2003〕
           93号)

    十四、资助政策

  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。我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
    十五、监督机制及
           举报电话

  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。
           举报电话:021—56958255

    十六、网址及联系电话

    学校官网: www.shxj.edu.cn
           招生处(办)官网: www.shxj.edu.cn/ ygzs/index.asp
           咨询电话:021-66109601

    十七、其他须知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
     2018年4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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